要告我们过失伤害,老闆不明事理,劝了一下无果,人跑回餐厅顾店。好在父亲那日休假,从车站赶到警局不久,来时身上的军衣都被汗浸湿,着急询问事情的经过。
一个问句,母亲、老闆娘和我三个人回答,最终父亲採纳了我的版本。因为我哭着说:「以后不要过生日了,过生日要花钱,妈妈要给人洗碗,还要被人羞辱……」
父亲的脸色拉了下来,当着警察的面,飆骂老闆娘。都几年的邻居了,怎么可以一点情分都不顾,甚至做出拿毛巾丢人的行为。动怒的父亲很恐怖,无论母亲怎么安抚,都没有用,把泼辣的老闆娘吓得白了一张脸。
最终老闆娘没有控告我(那时我才几岁,告我也不成立呀),反而在三日后,同老闆一起来我家登门道歉。